扎实开展工作评议监督 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

日期:2024-05-0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杨昌琼 杨加清 李红梅点击:11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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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也是地方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履职的具体体现。元谋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对8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内容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意见的情况、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情况、部门依法履职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等。

工作评议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准备阶段: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制定开展工作评议的方案、向被评议单位发出工作评议通知、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各界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被评议部门按照评议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调研阶段: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议阶段:在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口头听取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听取县人大评议调研组对被评议部门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运用及整改阶段:评议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并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测评结果如为满意等次,被评议部门在六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贯彻工作评议意见情况;测评结果如为基本满意等次被评议部门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六个月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测评结果如为不满意等次,由常委会进行通报,并责成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一年后常委会再次组织对该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若满意度测评仍为不满意等次,常委会可以向县委提出对该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的建议。

通过两年的实践,元谋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了一条地方人大发挥监督职能的新途径,丰富了人大监督的方式,今年又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4个部门纳入了年度监督计划,持续开展评议工作。工作评议的开展,使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主体地位明显增强,被评议部门依法从政能力得到普遍加强,相关民生问题得到显著改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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