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10-31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13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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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法律监督权、决定决议权和人事任免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元谋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省、州、县党委全会及各级人代会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6 项,作出审议意见5项、决议决定1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项工作检查5项、工作调研8项;听取专项工作汇报9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91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89万元,占总收入的87.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2.43%。与上年收入705.24万元对比增加207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性增资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94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49万元,占总支出的78.81%;项目支出199.89万元,占总支出的2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725.23万元对比增加2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3.49万元。与上年563.10万元对比增加180.39万元,主要原因分是正常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人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89万元。与上年159.13万元对比增加40.7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加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64万元,用于开展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

2、人大会议58.85万元,用于召开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

3、代表工作33.4万元,用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培训等工作。

4、人大立法10万元,用于《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万元,用于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8%。与上年722.23万元对比增加107.7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22.9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14万元,代表工作33.4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2%。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5.1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5.46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5.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25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类)3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6.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9万元,支出决算为34.74万元,完成预算的29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2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69.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39.46万元减少4.72万元,下降1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3万元,下降14.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万元,占32.47%;公务接待费支出23.46万元,占67.53X%。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乡等公务人员及人大代表因公往来发生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7万元,与上年36.47万元对比减少12.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614.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万元,固定资产608.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自评分96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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