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娥对《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日期:2018-08-23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094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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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立法工作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月娥对如何做好《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是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重要一环,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牵头组织好《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草拟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积极配合,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出来后,及时上报州政府。

二是县国土局要尽快把土林保护规划审定出来,与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土林自然保护区规划相衔接,使两个规划相互融合,便于今后的管理实施。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立法工作,在工作经费上给予安排和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次立法工作。

三是要认真做好《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10月份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月,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要认真策划好宣传方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积极支持配合,各部门、各乡镇要积极行动起来,营造依法保护管理土林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主任  杨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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