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补充说明

日期:2017-11-1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66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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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完善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已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现将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补充说明如下: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元谋县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计划支151860元,均为货物采购,2016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24939元,采购节约率18%,主要是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办公设备采购。

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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