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日期:2023-10-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101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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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现将被评议的部门和评议内容公布如下:

一、被评议的部门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元谋县卫生健康局、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谋县统计局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贯彻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专题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提出的意见的情况;

(四)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五)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

(六)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专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情况。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评议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开展工作评议调研组提出。

1.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作评议调研组电子邮箱:3168219562@qq.com,传真:8214658;

2.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工作评议调研组电子邮箱:ymrdsjw@163.com,传真:8214658;

3.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评议调研组电子邮箱:ymrdnhzw@163.com,传真:8214658;

4.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调研组电子邮箱:ymrdfgw@163.com,传真:8214658;

5.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统计局开展工作评议调研组电子邮箱:ymrdysgw@163.com,传真:8214658。

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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